寿光市 关于燃煤小锅炉“清零”行动的公告
2017-03-26 来自: 寿光环保局 浏览次数:864
为切实改善提升我市环境空气质量,满足人民群众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迫切需求,市政府办公室下发《关于印发<寿光市燃煤小锅炉“清零”行动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,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燃煤小锅炉“清零”行动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工作目标 采取关、停、并、转等措施,完成全市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,实现我市辖区范围小型燃煤锅炉“清零”。 二、完成时限 2017年6月30日前 三、工作要求 对全市燃煤小锅炉实施分类处置,无环保手续的立即关停;未执行“三同时”制度的立即关停;有环保手续不能达标排放、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的立即停产整改;手续完备、治污设施运行正常、污染物达标排放的,6月底前锅炉完成煤改天然气、电或接入集中供热管网,逾期完不成的一律停产整改,完成整改前不得投产。 四、工作分工 各镇街区和环保、住建、发改、经信、市场监管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,采取得力措施,加快天然气、集中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,积极推广清洁能源,强化宣传引导,扎实推进燃煤小锅炉“清零”行动。同时,加大联合执法力度,对此次行动中涉及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,必要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。 特此公告。
2017年3月 |
(审核单位:市委办公室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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